审计处工作职责
审计处是学校开展内部审计、监督的职能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
1.依照国家法律和法规以及学校内部的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学校党政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要求,对学校及所属单位(部门)以下事项进行审计:
(1)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
(2)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和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
(3)财政财务收支和预算管理情况;
(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5)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情况;
(6)处级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7)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效益情况;
(8)办学、科研、后勤保障等主要业务活动的管理和效益情况;
(9)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3.监督检查审计整改意见落实以及审计结果运用,推进审计结果公开。
4.制定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规范。
5.加强对审计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知识
的学习培训工作。
6.审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