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辅导员、学生班:
根据学院下发的相关评优和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及名额分配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我院各年级学生评优及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公布如下:
一、学院奖助优评议工作组
组 长:苏登信 李秋虹
副 组 长:唐 辉
办公室主任:唐 辉(兼)
成 员:李茂尧、程代兵、赵圆凯、邓洪斌、郭陈君、马巧璐、秦程、邓焱、严先辉、王强、杨军
二、班奖助优评议小组
组 长:辅导员
小组秘书:由辅导员指定
成 员:班长、团支书、纪检委员、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少数民族学生、男女生室长、普通同学等,总人数不得低于全班15%。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1、辅导员组织学习、宣传、领会学院和学院相关文件精神,《学生手册》中奖助优评选条件,让学生人人知晓评优和奖助学金评定具体条件、名额、金额、评选程序、准备材料等情况。并成立班评议小组。
2、学生自己写申请、填写审批表和交相关材料(材料要根据学院文件规定和要求准备)。
3、班评议小组审阅材料,在班上、寝室、同学中调查掌握该生学习成绩、平时表现、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等。由辅导员组织班评议小组进行评议,拟定评优和奖学金名单并在班上公布无异议后上报学院上。
4、学院评议工作组根据班上申报名单进行调查了解,在全院综合评选,并将名单公示五天无异议后上报学院。
四、评定资料
按《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及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和《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院奖学金工作的通知》文件实施。
五、评议注意事项
1、在同等条件下,要向建档立卡户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少数民族学生、边远地区学生、灾区学生、单亲家庭、孤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生干部和表现良好的学生、对班级和学院有较大贡献的学生倾斜。
2、凡被学院通报批评、纪律处分、不交寒暑假社会实践报告者,不得参与评选各类奖助学金和评优。凡被学院上通报批评且家庭经济确实困难者将降级档次评选奖助学金。
3、各班必须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和评选程序进行,严格把关,不得私自折分金额,不得多报名额,不得要挟甚至拿回扣,不得弄虚作假谎报情况,不得有任何徇私舞弊行为(凡虚报成绩骗取奖助学金和评优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学生评选奖助学金后违反纪律,学院将收回余下奖助学金另奖他人。
4、学院可以根据全学院情况综合考虑,调整各班上报的奖助学金名单及等级,调整评优名单及类型。
5、充分征求班评议小组意见建议,保证评议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切实保障学生权益。
6、各班要以评选、表彰先进为契机,宣传典型、树立榜样,对学生进行争先创优教育。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