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陈佳等9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 公示
日期:2025-03-13  作者: 来源:  浏览量:77

按照发展党员有关规定,根据群团组织推优情况,经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陈佳等9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性别

民族

班级

递交申请书时间

担任职务

培养联系人

确定积极分子时间

1

陈佳

23出版班

2023.09.13

室长

张曼、刘兴勇

2025.03.13

2

郎成玉

24民族表演2班(舞蹈)

2024.09.12

团支部书记

张曼、刘兴勇

2025.03.13

3

汪巧玲

24音教1班

2024.09.12

院团总支文体部干事

张曼、刘兴勇

2025.03.13

4

刘思

24音教1班

2024.09.12

张曼、刘兴勇

2025.03.13

5

曾钰

24音教1班

2024.09.12

班长

张曼、刘兴勇

2025.03.13

6

木伍加

24音教1班

2024.09.12

院学生会办公室干事

张曼、刘兴勇

2025.03.13

7

于春凡

24广告2班

2024.09.12

团支部书记

张曼、刘兴勇

2025.03.13

8

24动画2班

2024.09.12

班长、
辅导员助理  

张曼、刘兴勇

2025.03.13

9

张星雅

24动画2班

2024.09.12

辅导员助理、院学生会办公室干事

张曼、刘兴勇

2025.03.13

 

   经支部审查,以上同学自入学以来,思想积极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学习成绩突出,无任何违纪行为。能够积极配合老师开展各项工作,符合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经支部委员会讨论、票决,一致同意确定以上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

本公示自即日起始5个工作日内(2025年3月13日-3月17日),凡对上述同志入党有意见者,请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公示对象所属总支或支部反映。

联系人:王芳书记

联系电话:15882618366

 

艺术与传媒学院学生党支部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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