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与资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在籍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信念坚定,积极追求进步,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品德高尚,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人际关系好,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的文体活动和公益劳动,集体荣誉感强,综合素质突出。
3.在引领服务同学、技能竞赛、创新创业、文体比赛、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和道德风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良。学年内第一学期学习成绩(该学期实习学生以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成绩为准),所有课程均无补考。一等奖学金平均绩点在3.0及以上,单科最低绩点2.0及以上(只以及格和不及格为考查标准的绩点为1.5,下同),学习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15%;二等奖学金平均绩点在2.5及以上,单科最低绩点1.5及以上,学习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25%;三等奖学金平均绩点在2.0及以上,单科最低绩点1.0及以上,学习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35%。
5.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积极履行学生义务;学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无通报批评及以上纪律处分,无科研诚信负面行为。
三、评选指标
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2.各班级召开评议小组会议,评议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名单及档次,上报二级学院评审工作组;
3.二级学院评审工作组召开评审会,对班级评议结果进行审议,对审议通过的初步推荐人选名单及档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公示期满,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将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生资助中心;
5.学生资助中心审查复核,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
6.学校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及档次,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
7.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按相关程序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五、评选要求
1.各二级学院、班级,要高度重视奖学金评选工作,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公正、公平、公开,严格审核把关,要以奖学金评选为契机,积极营造良好的学风校风。
2.各二级学院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党总支副书记为副组长,辅导员、学生代表为成员的二级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负责二级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各班级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班长为副组长,不少于班级总人数10%的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评议小组,负责班级奖学金评议推荐工作。
3.凡有下列情况者,取消奖学金获奖资格,追回奖学金和荣誉证书:(1)在奖学金申请、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2)获奖学金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3)滥用奖学金吃喝请客;(4)有学习不努力、表现不过关、学术道德败坏等其他不良行为。
六、材料报送
1.学生个人上报材料。《2024-2025学年学校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打印,一式一份,电子表格在资料下载专区下载,下同)、申请书一份、奖学金诚信承诺书一份和成绩单一份(成绩单须二级学院审核签字、教务处盖章)。
2.二级学院上报材料。4月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汇总表和审批表交学生资助中心阙瑜老师处,同时将汇总表电子档和公示照片发至nzyzzzx@163.com。
附件1 2024-2025学年学校奖学金指标分配表.docx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2024年筑梦奖学金推荐人选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