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党政办公室,为学校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
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等法律法规,学校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其他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党政办公室,为学校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
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黎 明 苟国旗
副组长:赖 勇 郑小红 唐峻峰 罗通彪 唐 诚
成 员:郑金山 汪正坤 贾明辉 郭基伟 任子龙 张 彪
何星亮 黄海平 蒙秀琼 王喻玲 李跃华 吴伟明
何品帆 洪 斌 刘海燕 何绍林 王翠萍 汤永斌
蒲泳霖 盛 强 罗晓林 张海波 刘光清 唐 政
彭爱东 苏 洪 王怀禹 陈 仙 苏登信 李秋虹
李 薇 吴桂先 王 芳 何祥鹏 刘 姝 罗 伟
华 俊 蒋江照 李 静 魏小英
二、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 统一组织和协调全校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2. 审定信息公开工作规划和有关制度;
3. 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部署;
4. 研究决定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职责是:
1. 具体承办学校信息公开事宜;
2. 管理、协调、维护和更新学校公开的信息;
3. 统一受理、协调处理、统一答复向学校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4. 组织编制学校的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5. 协调对拟公开的学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6. 推进、监督各信息拥有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7. 组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评议;
8. 承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委托的其他职责。
四、其他:
1. 学校各二级单位应当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协调下,积极配合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与本系、部门信息公开相关的各项工作。
2. 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
学校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岗位责任考核内容。
3. 各二级单位须指定一名政治可靠、熟悉业务、认真负责的人员担任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联络员,负责与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