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党政办公室,为学校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

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等法律法规,学校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其他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党政办公室,为学校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

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黎   明  苟国旗  

副组长:赖  勇  郑小红  唐峻峰  罗通彪  唐   诚 

成   员:郑金山  汪正坤  贾明辉  郭基伟  任子龙  张  彪

             何星亮  黄海平  蒙秀琼  王喻玲  李跃华  吴伟明

             何品帆  洪   斌  刘海燕  何绍林  王翠萍  汤永斌  

             蒲泳霖  盛   强  罗晓林  张海波  刘光清  唐   政  

             彭爱东  苏   洪  王怀禹  陈   仙  苏登信  李秋虹  

             李   薇  吴桂先  王   芳  何祥鹏  刘   姝  罗   伟  

             华   俊  蒋江照  李   静  魏小英

二、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 统一组织和协调全校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2. 审定信息公开工作规划和有关制度;

3. 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部署;

4. 研究决定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职责是:

1. 具体承办学校信息公开事宜;

2. 管理、协调、维护和更新学校公开的信息;

3. 统一受理、协调处理、统一答复向学校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4. 组织编制学校的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5. 协调对拟公开的学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6. 推进、监督各信息拥有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7. 组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评议;

8. 承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委托的其他职责。

四、其他:

1. 学校各二级单位应当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协调下,积极配合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与本系、部门信息公开相关的各项工作。

2. 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

学校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岗位责任考核内容。

3. 各二级单位须指定一名政治可靠、熟悉业务、认真负责的人员担任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联络员,负责与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沟通。